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10-09 浏览次数:190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博泽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生产及现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博泽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生产及现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鼎业路23号院2号楼
竣工时间:2025年10月9日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邮箱:Yun.Zhu@brose.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北京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